民政部部署“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确保他们能够安全过冬,民政部近日发布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东北、西北地区延长至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救助行动)。

  通知明确,各地民政部门要迅速开展动员部署,及时做好分析研判,织密救助服务网络,加大街面救助力度,强化站内服务能力。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救助行动,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深入研判临时遇困人员急难需求,做到“心中有数”。要主动与气象、卫生健康、疾控等有关部门沟通会商,针对冬季可能发生的地质气象灾害、流行病传播等情况,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要全面评估可能危及临时遇困人员生命安全的各类情形,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动态监测,创新救助服务的供给形式,提升专项救助行动精准度。要建立重点信息台账,摸清各类临时遇困人员聚集区域和活动规律,做到重点人群“一人一档一画像”。要加强救助物资储备,按照能满足临时遇困人员基本生活需求的标准,确保救助物资品类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可靠。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救助管理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强化与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联合开展街面劝导。要加大重点区域巡查范围、重点人群关注力度、重点时段巡查频次,耐心劝导、引导临时遇困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或临时救助场所接受救助。对危重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妥善护送其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要劝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及时开展送返工作;对无法提供个人信息的老弱病残等人员,可以先行救助再查明情况;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御寒物资、告知并留下求助联系方式,做好后续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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