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高年级男生泼开水女童已返校 事件处理结果公布
被高年级男生泼开水女童已返校
11月11日,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女童被高年级男生泼开水”事件有了新进展。受伤女童的父亲丘先生透露,他的女儿当天已经返回学校复课,并未因该事件转学。乳源县主要领导向他承诺,未来不会再发生类似事件。
近一个月来,丘先生带着女儿在西安接受治疗,孩子恢复情况较好,脸上还有六七个指肚大小的红点,胸口和大腿上的疤痕较大,需要几个月后才能进行处理。关于赔偿问题,双方仍在协商中。
11月7日上午10点左右,丘先生接到乳源瑶族自治县相关部门电话,告知他女儿被泼开水事件的结果:6人受到处理,包括教育局两位领导、学校三名校长和一名后勤人员。但这一信息尚未得到多个部门的确认。
记者联系了乳源县教育局,负责该事件的安全股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采访。乳源县委宣传部表示暂不掌握该情况。韶关市委宣传部则表示会在核实后给予答复,但截至发稿时,仍未收到回复。
尽管还未看到正式文件,丘先生表示得知这个结果后感到如释重负。
此前报道显示,2024年9月29日,在广东韶关乳源乳城镇中心小学,一名一年级女生在学校打开水时,被一名高年级男生以帮拧盖子为由将开水泼向她,导致其面部、胸口、大腿二度烫伤。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丘先生称,事发后学校未第一时间送医,延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学校相关负责人解释,平时直饮水机供水温度约为40℃,事发当天出现了异常,导致水温过高。校长刘新会表示,老师最初认为是平常的40℃饮用水泼洒,未意识到严重性。
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冯春润曾表示,涉事男生的行为是一次临时起意的恶作剧,不是蓄意或恶意行为。但丘先生并不认可这一说法,坚持应以当地公安局认定为准。
事后,乳源瑶族自治县迅速成立了工作专班开展伤者救治和事件调查。10月12日,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男生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因事发时李某未满十四周岁,公安局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积极履行民事赔偿责任。被高年级男生泼开水女童已返校!
10月15日,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表示将对“恶作剧”说法展开调查,并适时向社会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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