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最大在野党党首李在明失去议员资格 被判缓刑两年
韩最大在野党党首李在明失去议员资格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于11月15日对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李在明出席了当天的宣判,并在走出法庭后表示将提出上诉。
根据韩国相关法律,如果李在明被处以罚款100万韩元以上的刑罚,他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同时在5年内失去选举权,这意味着他不能成为总统候选人参加下届总统大选。
李在明因涉嫌在第20届总统选举期间接受电视台采访及国会国政监察过程中公布了虚假事实而被移交审判。韩国检方在今年9月30日要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称李在明为了掩盖谎言,甚至制造假证言,侵害了国民选举权,扰乱了司法秩序,犯罪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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