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睡觉被开除获赔35万 法院认定解约违法
张某在泰兴一家化工公司工作了20年。2024年初,他在上班时因前一天开车到半夜导致困乏,在工位上睡了一个小时的觉。半个月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与张某进行了面谈,并记录下他承认上班期间睡岗的事实。随后,公司在征求工会意见后决定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张某认为公司的行为违法,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过程中查明,尽管张某确实存在违纪行为,但从其管理岗位特性及此次睡岗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看,该行为并未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极坏影响。用人单位行使合同解除权需以劳动者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为前提。考虑到张某违纪行为的动机、次数、后果、影响及损失等方面,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具有偶发性且未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不应视为“严重”违规。此外,张某在公司工作多年,多次被评为优秀员工并获得晋升加薪。因此,公司仅因其一次违反《员工手册》规定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不合理,且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解除与张某劳动关系违法,并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3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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