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放射检查,要防止因费用下降导致检查滥用 推进检查结果互认
国家医保局最近发布了《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旨在统一和规范现行的放射检查项目,使放射检查项目立项更加清晰、收费更加透明,同时推动放射检查价格趋于合理。
患者在看病住院时经常需要进行CT、磁共振、X光等放射检查。然而,近年来,“检查多、检查贵、检查重复”的问题让许多患者感到困扰。一次放射检查费用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有些地方甚至比一二线城市还要昂贵。实体胶片的费用通常与检查项目捆绑在一起,即使患者不需要也得支付。更令人不满的是,不同医院之间存在壁垒,导致患者在一个医院做完检查后,到了另一个医院又需要重新做一遍,甚至在同一医院的不同科室或院区也不互相认可检查结果。这不仅浪费了患者的时间和金钱,还可能影响病情。
放射检查不合理和价格虚高的原因在于之前的收费方式较为粗放,定价不够科学和准确。例如,过去根据设备参数定价,技术设备越“高级”,收费越高。但实际上,普通检查精度并不一定高,却因为使用了“高级”设备而需要支付更高的费用。新的立项指南将收费立项从依赖设备参数转变为关注检查效果,聚焦于检查精度。比如,普通CT检查不再按排数确定收费标准,而是对扫描层厚小于2毫米的“薄层扫描”设立加收项。此外,指南还提出实体胶片不再捆绑收费,并推进检查结果互认,以解决“检查多、检查贵、检查重复”等问题,释放出使放射检查更科学、减轻老百姓负担的信号。
优化放射检查价格的同时也要防止因费用下降导致检查滥用。指南规定,所定价格为政府指导价,属于最高限价,下浮不限。一些医疗机构担心,部分检查价格下调以及检查结果互认可能会减少收入和相关业务。因此,不排除有的医疗机构为了增加收入会给患者开不必要的放射检查或多开检查。如果检查被滥用,不仅会对患者身体健康造成影响,整体医疗费用也不会显著降低,从而违背了立项指南给老百姓减负的初衷。
设立指南的目的是让放射检查更规范、价格更合理,而不是简单的降价或让医院亏损。地方医保部门在制定“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时,要充分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确保收费水平覆盖绝大部分放射检查类项目,并且整合前后的放射检查类项目收费水平大体相当,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上调。当检查收入不影响医生收入和医院效益时,设备才能真正成为医生的诊疗工具,实现医院、患者、医生三方利益的最大化。
放射检查应该按照实际需要进行,收费也应该合理,确保有用而不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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