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 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

省自然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充分挖掘地下空间资源潜力,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该通知旨在落实自然资源部的决策部署,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

安徽省计划在五年内推动重点城市的地下空间规划体系更加完善,政策体系更加完备,开发利用规模持续扩大,过程更加安全,国土空间保障能力不断提升。这些城市需具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自然条件,且有较大需求和较高管理水平。

未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将因地制宜、有序进行,确保与城市发展阶段、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相适应,并考虑自然环境条件及环境保护、文物保护、防洪排涝等要求,尽可能降低灾害风险。明确可开发利用和限制、禁止开发利用区域,合理确定开发利用时序。

为强化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统筹,各地需按照统一标准开展地下空间资源综合调查并动态更新。利用遥感、物探、物联感知等新技术手段,摸清地质状况和地震活动断层分布,理清现有市政设施、人防工程等建(构)筑物的利用现状、权属关系及文物分布情况。

在健全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供应政策体系方面,地下空间应科学合理布局交通、应急防灾、人防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禁止布局居住、学校、托幼、养老等项目。对于纳入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并需要利用深层地下空间建设的情况,支持各地在不改变地表土地利用现状和用地类型的前提下设立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

使用地下空间进行工程建设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理规划许可。供地前依据详细规划明确土地用途,提出包括地下空间位置、范围边界、深度等内容的规划条件。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通过相关文件载明的信息确定其范围,并依法依规开展不动产登记。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实行三维地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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